青春年华陷冤狱九年 宋振东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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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宋振东,今年三十八岁,家住丹东市,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大法,处处与人为善,全家人幸福和睦。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在江氏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,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九年,在盘锦监狱遭受酷刑和奴工劳动迫害,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这才回到家。大好的青春时光被中共践踏,妻子因承受不住株连迫害,被迫离婚。

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,宋振东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《刑事控告书》,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。

下面是宋振东在《刑事控告书》讲述的部份事实。

一、修法轮大法 全家健康幸福

一九九八年,我与朋友到江边遛弯,常经过法轮功炼功点,每次那种祥和、慈悲的场面都会让我感受到一种舒适与轻松,静功的打坐让我感到与众不同。当时虽没炼功,却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。

不久我去外地打工,时常挂念家中以药为伴的妈妈,她的头疼病似乎让她生不如死,寻遍各医院也没治好,离家半月的一天,给母亲打电话,问候近况如何,对面传来了母亲开朗的笑声:“我现在病全好了,药都不用吃了。”我又惊又喜问怎么好的,母亲高兴地说:“我炼法轮功了,药都不用吃了。”

听到法轮功三个字,感到一股热流通灌全身,便说:“这个好,你好好炼吧。”不久,我也成为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
看书学法,内涵很大,让我折服,一生的疑惑与不解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,法轮功不同于普通的功法,有严格的心性要求,要按真、善、忍去做,处处与人为善,做到先他后我,成为为别人着想的人,打不还手、骂不还口,不断地提高心性。

炼功后,我的家庭和睦,从未与妻子红过脸,孝敬父母、与周围的人真诚相待、宽容他人,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,得到同事和领导好评,身体健康,十多年没吃一粒药,给社会和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,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

二、公安抄家、骚扰 被迫流离失所

二零零二年,当时对法轮功迫害很严重,许多同修被抓被打伤、打残,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不断传出,为了让人看清真相、为了制止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,我要向世人讲清真相,挂条幅、贴传单。丹东公安一处警察杨伟光等人,到我单位骚扰,我被迫流离失所,抛下刚满月的儿子和淳朴善良的妻子。

接着,丹东市公安一处(六一零)姓赵(政委)、沙月霞等五人非法抄了我父母的家。一天深夜,兴东派出所、六道派出所同时到我父母家和岳母家砸门,搞突击抓人,使两家老人被吓得心惊肉跳、彻夜未眠。

兴东派出所不法人员像土匪一样,将我父母家玻璃砸碎一块(有照片),警察多次下半夜两点多,往我父母家打电话骚扰,让他们不得安宁。

丹东公安一处警察曹玉家、杜国军等人不分白天黑夜,多次到我父母家骚扰,向他们要人,他们还多次到我妻子单位骚扰,影响她的正常工作,还威胁说,“你不配合,就叫你下岗”等等。

元宝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禁我妻子二十四小时,不让她回家,孩子小需要喂奶,他们全然不顾,在不法人员多次威胁迫害下,我妻子整天以泪洗面,使她和孩子及家人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。她经不起这样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,被迫与我离婚,怕再受牵连,把儿子的姓名都改了。就这样,原本一个美满的家庭被中共不法人员逼的妻离子散。

我被迫流离失所后,我的学厨师的徒弟也受到警察的迫害,他们把我徒弟抓到拘留所。他当时刚过十八岁生日,警察对他进行拳打脚踢、打耳光、剃光头,用暴力逼问我的下落,勒索二千元,十五天放回后,要天天到派出所报到,限制其人身自由。这种精神折磨和打击,使他实在忍受不了,给他妈妈跪下,求妈妈允许他到南方去打工(因家中就这么一个儿子,他妈妈不同意),妈妈看儿子被折磨到如此地步痛不欲生,忍痛答应了。这样,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远离父母,外出闯荡多年,不敢回家,给他和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,其父亲几年前去世,儿子却远离他乡。

我流离失所后,被监听、监视、跟踪,据说还网上通缉,我想做一个更好的人,说真话、办真事,做一个真正的人,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,遭到如此对待,连亲人都受牵连。

三、绑架 酷刑迫害

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,公安一处将我非法抓捕,在一个小区里,私设刑堂,警察于德庆、曹玉家、杜国军等多名警察对我实施了酷刑折磨。

1、长时间(十多个小时)强行蹲着,蹲的脚都失去了知觉,一个劲向后仰。

2、不让吃饭,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,多名警察轮番折磨我,将手铐铐至卡骨,勒的两手青肿,松开后,三个月没消肿。

3、将双手铐上,用脚踩手铐中间的链子,来回抻搓,再用力拽手铐,铐卡骨肉来回拉,疼痛入骨。

4、因我不做广播操,被恶警杨冠军在操场上打很多耳光,又被石××、刘强等七、八个警察群殴,拳打脚踢、扇耳光(全是大队中队长),我绝食两个月抗议迫害。

看守所条件极差,睡觉没有被褥,人挤人,上厕所回来就没地方了。

四、冤狱九年

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,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,被诬判九年, 我提出上诉,被无理驳回。二零零五年二月,我被非法关押到盘锦监狱一大队(后改为五大队)。

1、铐在铁凳子上

有一次,法轮功学员陈斌立不配合非法劳动,被电击数小时,走廊弥漫着焦糊的味道。

我去大队要求合理解决,制止这场迫害,警察不容分说,将我按倒,铐在铁凳子上(非法私制的刑具),没有靠背,手脚都被铐住,不能动弹。铁凳子阴冷,加上营养不良,对腰肾造成极大损伤,要不是炼法轮功带来的超常抵抗力,后果不堪设想。

2、虐待 暴打 野蛮灌食 注射不明药物

长时间不让睡觉、上厕所。大队长张国林暴力打耳光,不停地打,直到打累,管教科科长(姓战)等人用四、五根电棍电击我,没电了换新的继续电,长达一小时之久。我绝食抗议警察对我施暴,他们外聘一于姓大夫给我插管灌食,长达一个月,还注射不明药物(对人精神有损伤)。

酷刑演示:电棍电击

二零一二年,韩岩当五大队大队长,此人极其残暴,在办公室侧面私设刑讯室,把法轮功学员吊起来打,用高瓦(度)灯烤肉皮等等手段。

当时监狱改建,所有劳改服从里到外全部没收,再逼所有人花钱买,国家配发的衣物,都叫在押人员花钱买,还无耻地让每个人签名是自愿买的。

3、强迫奴工劳动

二零零四年,我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,被强迫劳动,长时间加班劳动,早晨五点一直干到下半夜两点(糊纸盒),吃的发糕里面带沙子,熬夜加营养不良,使人脸色蜡黄。

二零零五年二月——二零零七年,在盘锦监狱,我被强制到水田劳动,几次抗议,都被暴力压制,后来又改做服装。

二零一二年五月,我又被非法押送到大连监狱,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放回。

法轮功教人向善,给家庭、社会带来善良、幸福。江泽民为了达到消灭法轮功的目的,一手建立了凌驾于公检法及一切政府之上的恐怖组织“六一零”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“名誉上搞臭、经济上截断、肉体上消灭”“打死白打死、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,使亿万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深受其害,也使更多的家人受到了伤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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